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企业及
个体工商户租金的通知
各承租户:
根据《香洲区关于帮扶企业抗疫情、渡难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珠香府〔2020〕8号)》《关于落实减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珠香财〔2020〕27号)》等文件精神,我司积极响应香洲区租金减免政策,现将租金减免细则通知如下:
一、减免政策期限: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二、申请提交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
三、减免政策适用对象:
(一)针对承租我司经营性用房从事生产、办公、批发零售、餐饮、超市、药店及其他便民服务的,且在香洲区注册,按照政府要求落实防疫规定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二)除政府另有规定外,以下情况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不予减免。
1.香洲区国有企事业单位;
2.珠海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
3.承租人在2020年2月、3月、4月期间仍享受香洲区其他租金补贴政策的;
4.商事登记注册地址不在香洲区;
5.房屋租赁用途为居住类及仓储类物业;
6.其它非房屋的土地租赁。
四、减免政策情况
1.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租用我司经营用房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免除2020年2月、3月两个月租金,减免4月50%租金。
2.对于在减免政策期限内承租合同到期的或新签、续签承租合同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我司将根据合同实际天数与减免政策期限,计算并给与相应的减免金额。
3.承租对象若有转租情况,减免租金必须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人,保证实际经营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最终受益。
五、减免申请流程
(一)减免申请资料
1.租金减免申请表(见附件1 )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承租合同原件或转租合同原件
(二)减免申请流程
1.承租户通过信函方式提交减免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或与相应业务人员联系申请事宜(联系方式见附件2)。
2.我司业务部门对承租户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及摸底调查,对不符合减免条件的,及时告知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符合减免条件的,进行减免金额核算及审批工作。
3.减免事项审批通过后,我司向承租户发出减免申请通过的书面通知,并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按约定履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租金减免申请表
2.正方商业管理公司通讯地址及业务人员联系方式
3.减免申请流程图
珠海正方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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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金减免申请表
2.正方商业管理公司通讯地址及业务人员联系方式
3.减免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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